(1)第一時段:上午09:30〜09:50在寰宇大樓與高斯大樓中間空地。
(2)第二時段:上午09:50〜10:10在生科A、B館2樓空橋前空地。
本校實驗場所廢棄物,每月清除一次。有關最近一次清除之規定如下,請轉知所屬實驗場所負責人知悉並配合辦理。請系所環安衛人員,給予所轄實驗室必要之協助。
一、 清除時間:109年10月21日(星期三)上午。
二、 實驗場所負責人應指派專人,負責清除事宜。
三、 請各實驗室將欲清除之廢棄物依規定包裝(液態:裝桶,每桶19〜20公升;固態:袋裝,每袋7〜10公斤)並貼妥標籤,並於109年10月19日前將填妥之廢棄物清除申請表送達環安組,以方便本組前置作業。未事先申請進場之廢棄物類別或數量,請恕無法受理。
四、 廢棄物運送方式及規定:
1.自行送達:請在清除當日上午10:10〜10:20將廢棄物送達暫存場(運送過程請自負安全責任),並向本組人員領取「廢棄物處理標籤」貼於廢棄物包裝外表後,依規定放置。
2. 經由本組安排之貨車送達:
A. 貨車將於清除當日上午分2個地點等候。請各實驗室人員到達現場後,向本組人員領取「廢棄物處理標籤」並貼於廢棄物包裝外表,再將廢棄物搬上貨車。實驗室人員需自行掌握清除過程所需時間,儘早將廢棄物搬上貨車,10:10準時發車至暫存場。到達上車地點之廢棄物,若逾10:10尚未搬上貨車,則請自行運回待下次清除,或自行於當日10:10〜10:20送抵暫存場。
B. 經由貨車運送之廢棄物,其實驗室人員最遲須於清除當日上午10:20抵達暫存場,將自己之廢棄物自貨車上搬進暫存場並依規定放置。若逾10:20仍未抵達暫存場搬運廢棄物,本組將聯繫該實驗室負責人或系所環安衛人員或系所主任處理,並暫停該實驗室廢棄物由本組安排之貨車運送進場3次(但仍可以「自行送達」方式進場)。
五、 廢棄物清除過程,本組將有人員於現場協助。
六、 本組不再另行文或電話通知。
七、 請各實驗室師生注意:
※實驗室若產出廢棄針頭,廢棄針頭清運時間每月月初請各實驗室自行洽環安組李小姐詢問(分機6622)。
(1)固態廢棄物(請勿丟入針頭):
請務必打包好,若袋子有破損清運廠商將會拒收。
(2)液態廢棄物:
廢液桶瓶口請務必旋緊,避免清運時溢出。
(3)醫療尖銳物品-針頭:
在執行廢棄針頭時,應將丟入耐刺且不易穿透之收集容器內 (ex.空寶特瓶),
廢棄針頭收集容器於八分滿時,即應封口,避免擠壓或過滿。
廢棄針頭請勿丟進固態廢棄物,以免導致針頭穿出造成人員扎傷。
環安組 敬上2020.10.06